【群問答|78期】當年實際發(fā)生但未取得的費用支出,是否稅前扣除?發(fā)表時間:2015-12-09 16:53作者:宜興**財稅平臺 78期話題: 問:當年實際發(fā)生但未取得的費用支出,是否稅前扣除? 77期話題: 問:買車可以享受減稅政策,那1.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的車輛購置稅是多少? 答:根據財稅(2015)104號通知,自2015.10.01至2016.12.31止,對購置1.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%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。也就是說購置日期在2015年10月1日以后在減稅范圍的車輛可享受減稅政策規(guī)定。購車價格11.7萬元扣除增值稅后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10萬元,原來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1萬元(10*10%)按5%稅率減征后,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0.5萬元(10*5%)減了一半的稅。 |